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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游业议会公告内地团规管“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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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12: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香港12月28日电(记者陈静)香港旅游业议会为加强规管入境内地团而推出的“十招”措施,28日正式在网上对外公告,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旅行社和导游“记分制”以及“一团一导游”制度。有关措施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


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28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通过“十招”帮助香港旅游业走向“健康化”,并且配合中国农历春节这个旅游黄金期到来,令内地来港游客享受更好的旅游服务。

按照“记分制”的规定,导游每次违规,除受到现行包括警告、罚款或暂停资格等处分外,还会按照严重性被记取0分到20分不等,两年内首次记满30分则暂停资格3个月,再满30分停6个月,3次则撤销导游证。

“一团一导游”则特别针对强迫旅客购物问题而出台。按此规定,旅行社除接团时及自由活动外,必须指派同一名有执照的导游带团,包括观光、购物和送团等。

董耀中说,“一团一导游”是业界普遍经验,但赴港内地团却时常出现“一团多导游”。这一方面让导游和旅客之间难以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令个别导游有机可乘,以“跳团”方式,每天带不同旅客购物赚取最大回报。

“一团一导游”最起码可以保证,游客知道谁是其导游,董耀中说,如果有任何不满意,可以找到直接负责人。

此外,“十招”措施还包括:旅行社必须聘用有证导游,并向其支付底薪、出团费等服务酬劳,不得要求导游垫付团费;导游如果发生强迫购物行为,所属旅行社要负连带责任;旅行社须向入境团旅客发放行程表,提供香港接待旅行社和导游的名字和联络电话等。

今年以来,内地旅行团游客因在港购物问题与香港导游发生纠纷的事件接连曝光,引发各界极大关注,并将香港旅游业规管推上风口浪尖。

香港旅游业议会今年6月成立“检讨内地来港团经营模式与规管措施专责小组”,检视内地来港团的接待安排,并重点研究零接待费或负接待费及导游规管的问题。专责小组于10月初向特区政府提交报告,提出“十招”改善措施。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香港今年前11个月接待内地入境团7万余个,同比增加23.6%。同期,香港旅游业议会接到旅游相关投诉356宗,其中342宗来自内地游客,同比增加27.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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